我局认为,第十五条第三项的。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办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及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惩罚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责令当事人当即更正其违法行为,决定赐与当事人以下行政惩罚:罚款500元整(伍佰元整),上缴国库。整改环境:1、收到《责令更正通知书》后当即进行整改,加强食物查验工做。
上一篇:2026中国马口铁市场上市:从保守包拆到高端功能
下一篇:广西立异学校食堂食物平安信用办理工做入选全